以下为我公司2012税务申报季度所需主要国际信息表格年度概述。
新增表格8621(适用情况:消极性国外投资公司)及8938(适用情况:外国金融资产):
- 表格W-8BEN、W-8ECI及W-9IMY——上述表格填写后不需向美国国税局备案。但若根据所得税条约国外收款人有资格减免部分税款,且你方因此代扣30%以下的税款,上述表格则须由国外收款人填写。当付款时,你方必须将相应表格存档,以便代扣减免后的税款。美国国税局可作为预扣税款代理人,向你收取任何代扣税款下的费用。
- 表格90-22.1(海外账户申报)——若上报的外国金融账户总额超过10,000美元,则需填写上述表格。该表格为美国财政部的表格,需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备案存档,不可延期;与纳税申报单分开填写。若任何外国银行账户或金融账户超过10,000美元,其担保人或受益人必须向美国财政部公开上述账户。法律规定对不公开海外账户行为的民事处罚最高罚款可达违法时账户余额的50%或100,000美元。对有意不进行海外账户申报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实施刑事处罚。上述处罚每年均可实施。
- 表格926——若你方将财产转移到海外公司,且在转移后立即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海外公司10%的投票权或市值,则需填写上述表格。
- 表格1042-S——若你方向外国供应商付款或向外国收款人支付股息、利息、租金、稿酬、服务费用等,且款项所得为来源于美国境内,则需填写上述表格。表格上交日期不得晚于2010年3月15日。若填写人提出申请,表格可迟交30天。此外,表格复印件需寄给收款人及美国国税局。
- 表格3520及3520-A——若你方为外国信托相关授予人、外国信托受益人、或外国公司或已故者遗产或赠与受益人,则需填写上述表格。该表格应与纳税申报单分开填写。
- 表格5471——若美国纳税人(包括个人、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信托)拥有外国公司10%或以上的股份,或为受控外国企业高级官员、主管或股东,则需填写上述表格。上交日期与纳税申报单相同(包括延交日期)。
- 表格5472——由与外国或国内相关方面有“可申报的交易”的“申报公司”填写。申报公司为25%为外资的美国企业或参与美国境内贸易或义务的外资企业。企业25%为外资的界定方法是:在某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任何一个时期,其25%的股东直接或间接为外国股东。
- 表格8621——若美国纳税人为消极性外国投资公司(PFIC)直接或间接股东,且在纳税年度内:(1)在PFIC直接或间接股票处置中确认收益,(2)获得PFIC直接或间接的股利派发,或(3)将PFIC视为符合条件的选择基金进行选择,则需填写上述表格。
- 表格8858——若你方与某外国公司有利益相关,且该公司在美国不用纳税,则需填写上述表格。表格上交日期与纳税申报单相同(包括延交日期)。
- 表格8865——若你方拥有某外国公司10%以上的股份,且该公司在美国的纳税身份为合伙公司,则需填写上述表格。上交日期与纳税申报单相同(包括延交日期)。
- 表格8938——若美国纳税人对总价值超过50,000美元的外国金融资产有利益相关,则需填写上述表格。若另有海外账户申报要求,则填写该表格后仍需填写海外账户申报表。
以上为填写表格基本要求简要介绍,非具体情况下的纳税要求。